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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反映水、电、气阶梯价格需要调整 安徽省发改委回复

2026-08-07 18:02:56 人看过

新安晚报  安徽网     近日,有网友在安徽省发改委网留言:三孩政策开始落地安徽,居家过日子的水、电、气的阶梯价格需要调整了,现在提倡三孩,一家五口人,水电气依然按照一家三口来制定显然已经落后三孩政策,不合时宜了。请问何时可以重新制定阶梯价格?    

安徽省发改委回复:一、关于居民用电阶梯基数设置 2012年,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,经公开听证并报经省政府同意,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。第一阶梯电量基数为每户每年0-2160度(含2160度);第二阶梯为2160-4200度(含4200度);第三阶梯电量为4200度以上。政策实施以来,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我省居民用电量快速增长,居民阶梯电量基数应作适当调整,因电价制定和调整权限在国家发展改革委,我们将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反映。 

二、关于居民用水用气阶梯基数设置 根据价格管理权限,城镇居民用水用气价格制定和调整的权限在各市县人民政府。国家规定,居民阶梯水量和气量设置按照第一档用量覆盖80%、第二档覆盖95%的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和用气量确定。目前,我省各市县均对城镇居民用水用气实行了阶梯价格制度,并对一户多居民家庭实行了增加每月用水量和用气量的优惠政策。

对您反映的提高阶梯水量和气量的问题,我们将指导各市县根据国家政策和居民用水、用气覆盖率变化情况,适时进行调整。         

编辑   许大鹏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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